法院强制执行4年老赖拒不还款 被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
“都4年了,他还欠我1万多块钱。现在对欠钱不还的人是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?”昨天,市民李英(化名)再次来到蔡甸区人民法院,打听讨债的事。
李英说,2009年前她与同住东西湖区的吴某发生债务纠纷,“后来打官司,省高级法院认定欠款为10万元,要求吴某2011年12月31日前还清。”到2011年吴某还剩4万块没还,李英在东西湖区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。后来,因为利益方规避原则,李英强制执行的案子被转到了蔡甸区,但4年时间过去了,剩余欠款还没有执行完,目前还剩1万多块对方拒不付款。
蔡甸区法院经办该案的工作人员介绍,法院多次联系吴某,吴某声称没有钱,因此,今年年初已经将吴某纳入了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(俗称“老赖名单”)。这名工作人员说,将继续找吴某做工作。
昨天,记者与吴某联系,他一口否认欠过李英的钱。
湖北尚卓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坤志介绍,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,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确实会遇到“无能为力”的情况,但并不代表欠债人就可以逃脱债务。“欠债人名下确实没有财产来执行判决,法院可以对他进行司法拘留,之后暂停执行。但是只要他一天没有被执行完欠款,就永远在失信人名单上,直到死亡。贷款、购买车票(或飞机票)、办理信用卡、出境等行为都不可能了,并且法院暂停执行并不是不再执行,以后但凡发现他名下出现财产,还是会继续强制执行要求还款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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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责任编辑:黄万东) |